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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诊治抑郁症(1):什么是抑郁症
发布日期:2018-01-04    作者:弘晨认知疗法服务中心 陈福国   点击率:

谈到抑郁症,从一般大众到专业人员对此的认识和理解都有差异,这与医学的发展和精神医学的分类发展有着一定的关系。

抑郁是一种低落的情绪状态。身处抑郁的人其心境悲观,愉悦丧失,自身感觉不佳,对日常生活的内容缺乏兴趣,常有自责倾向及自我评价低下,还会伴有失眠,乏力,疲劳,疼痛及食欲不振等躯体方面的不适。


  抑郁症则是一种心理障碍。在《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》(第二版)中把抑郁症归在神经症范围中,故又称抑郁性神经症。临床表现为:情绪低落、沮丧、忧伤、苦闷;兴趣减退但未丧失;对前途悲观失望但不绝望;自觉疲乏无力或精神不振;自我评价下降,但愿意接受鼓励和赞扬;不愿主动与人交往,但被动接触良好,愿意接受同情和支持;有想死的念头,但又顾虑重重;自觉病情严重难治,但主动求治,希望能治好。主要诊断依据为在上述症状中至少具备3项;病程至少2年,如有正常间隙期,每次最长不超过2个月。这才符合抑郁性神经症的诊断标准。


 2001年《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》(第三版)出版,抑郁症的提法有很大的改动,“抑郁”归在心境障碍的范围中加以描述。有一个新的提法是“抑郁发作”,有9大症状为诊断依据:a.兴趣丧失、无愉悦感。b.精力减退或疲乏感。c.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。d.自我评价过低,自责,或有内疚感。e.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。f.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、自伤行为。g.睡眠障碍,如失眠、早睡,或睡眠过多。h.食欲下降或体重明显减轻。i.性欲减退。如果出现心境低落,又有以上9项症状中的至少4项,持续时间至少2周,同时伴有社会功能受损,这样就符合了抑郁发作的诊断。


如果病人的社会功能没有收到损害或紧急是轻度受损,这样的状态称谓“轻性抑郁症”。如果在抑郁发作的过程中没有幻觉、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,这样的抑郁症称谓“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”。当抑郁症病人出现幻觉、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,或紧张综合症,这就称谓“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”。

在抑郁症的分类中还有复发性抑郁症的提法,由于其表述比较烦琐,在此就不细细列举了。


选自 微信公众号 弘晨认知疗法服务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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